翻开八零年六月出版的604期《明周》,看到一篇标题是「张国荣直认拖雪梨手仔不讳」的旧稿,稿是我写的,若不是「开仓」,一下子真记不起张国荣有过那么一段情。凑巧约了Leslie见面,便告诉他:『我们认识起码廿二年了,我还问过你和雪梨的恋情。』他说:『应该更久,那次谈的是我和毛毛(毛舜筠)才对。』我去寻找答案,发觉《明周》的确写过他和毛毛,那是七七年八月的事,比我加入《明周》早两个月。
张国荣从来都是有话直说的人,今天如是,廿五年前也如是,本刊记者问他是否跟毛舜筠拍拖,他爽快地承认了,『最初不错是丽的的宣传手段,拍宣传片时,要我们手拖手,我就跟Teresa(毛毛)说笑:『我做你男朋友好吗?』她说:『好呀!』拍完了剧,我觉得她很好,很可爱,跟我很配合,就请她看电影,一起去玩。我没有对她说过很爱她,她也没有说很爱我,但我真的很喜欢她,我相信她也喜欢我。不过--』他犹豫了一阵,说:『她有很多男朋友的。她不同我,我很专一,我如果喜欢一个女孩子,就一直对她好下去。』她并不是Leslie第一个女朋友, 『是第二个,第一个在英国,我们只要好了两个星期,后来她走了。』怎样程度的女朋友?『比普通朋友好一点,不如今次严重。』谈到他心目中的毛毛,Leslie用成熟而客观的语气说:『她好动,有点肥,事业心很重,这点跟我很相似。我已经带过她回家,介绍她跟我的家人认识;我姊姊结婚,她也来参加婚礼。我们是很认真的。』
但不管他如何认真,当时他毕竟才二十岁,毛毛更只得十七岁,.在爱情路上跑到某个阶段,就走上了分叉路。 八零年,出现在张国荣身边的,是米雪之妹雪梨。为了保护才十六岁、刚在娱乐圈起步的妹妹,米雪表现得比较「巴渣」,但张国荣与雪梨认识,介绍人正是这位「星姊」,Leslie跟雪梨交往,还礼貌地徵询米雪的意见:『你不反对我们吗?』 他和雪梨于七九年在的士高认识,一年后在慈善篮球赛的记者会再次遇上,之后,Leslie送她回家。张国荣当时住美孚,雪梨住太子道,他主动做柴可夫(司机),除了基于绅士风度,自然是因为对她有好感。 不久便传出他们拍拖的消息。我直问张国荣,雪梨是不是他的新女友,他非常老实地答:『是的。』 又说:『她不算很靓,但几斯文,几得意。她说人们都叫她做baby elephant。』「BB象」一早就下定决心减肥,但身为男朋友的张国荣反对,『她日夜赶戏,每晚只睡三、四个钟头,已经够辛苦了,还要少吃东西,我真怕她熬出病来。』 她喜欢跳舞,Leslie便陪她去的士高。『我喜欢去的士高,但不喜欢跳舞。我跳舞只是工作上的需要,但她喜欢,我唯有陪她跳。』他在夜总会登台,雪梨收工后跑去捧场,演出后,雪梨想去玩,但她之前刚捱了几晚通宵,Leslie想她早点休息,便直接送了她回家。对精力充沛的小女孩来说,说不定还嫌男友过份体贴呢! 他去新加坡义演,买了一袭橙色长裙送给女友,雪梨可没有特别兴奋,她对他说:『你都明知我唔锺意着裙喇!』但他喜欢她穿裙子,他认为女孩子穿裙子会显得斯文点、漂亮点。 末了,他问我:『你看不看好我和雪梨?』我给了我的答案,再反问:『你自己看不看好?』他说:『顺其自然,将来的事,很难预计的。』
图片说明:
昔日《明周》彩图的篇幅极之珍贲,除封面及海报外,就只得封面内页、封底和封底内页,但总是被广告霸占了半版。468期(七七年十月底),封面内页罕有地没有广告,于是找来一张漂亮得足够放全版的彩图,那是张国荣的大特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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